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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5-2009 23:16:24|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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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买房,五年后再卖方离开新加坡。
我是公民,会得到津贴。
1》如果五年后我卖方,是不是就不用还津贴给政府?
2》如果五年后我一下子筹钱不足,可不可以先找买主,让他进账后再还津贴给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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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flower 发表于 20-5-2009 21:06
我想买房,五年后再卖方离开新加坡。
我是公民,会得到津贴。
1》如果五年后我卖方,是不是就不用还津贴给政府?
是的,不用还。但是您以后就不能买新房,或拿津贴了。
2》如果五年后我一下子筹钱不足,可不可以先找买主,让他进账后再还津贴给政府?
您不用还津贴。如果您指房贷,本来就是用卖了房子的所得来CLEAR房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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