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狮城论坛

返回列表 发帖 付费广告
查看: 2807|回复: 2

[狮城生活] 在中国上海领的结婚证,如何在新加坡办理离婚手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5-12-2009 15:53:0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我想请问一下,我和**是在中国上海领的结婚证,2006年领的,现在出了问题,要离婚,想请问一下如何在新加坡办理离婚手续?在哪办?大使馆有这样的服务吗?谢谢
发表于 25-12-2009 16:22:5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有的

http://www.chinaembassy.org.sg/chn/lsqw/t585187.htm
中国公民申请离婚须知

原在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且均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如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处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到大使馆申请协议离婚

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亲自到大使馆提出申请,并递交以下材料:

男女双方逐项如实填写的“公证认证申请表”( 请在《下载表格》一栏中点击下载)
男女双方的中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男女双方的新加坡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男女双方的结婚证件(包括含英文结婚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男女双方在领事官员面前填写并签署《离婚登记申请书》
男女双方就子女、财产及债务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离婚协议书(需一式三份,并在领事官员面前签署)
男女双方单人照片各三张(共六张)
  如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任何一项有争议,大使馆不受理其离婚申请,必须到男女双方任何一方出国前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男女双方在大使馆办理结婚登记后如有任何一方加入外国国籍,大使馆不受理其离婚申请。

  在中国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如有任何一方申请离婚,如双方同时回国并对离婚无争议的,可在原结婚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如一方或双方不能回国,须向婚姻注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当事人可到大使馆申请办理诉讼所需委托书、起诉书、答辩状等文件的公证,所需文件表格及有关要求可向国内法院领取和询问。

注:男女双方当事人须按取证单上要求的日期亲自来大使馆领取离婚证。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如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1-2010 23:36:0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想离婚,情况同楼主差不多,如果楼主办下来后请告诉我,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小程序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