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17-3-2010 18:40:3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无香 于 17-3-2010 18:41 编辑
给支票没问题,但不需要给对方这么长时间考虑,否则很被动。要是这一周你碰到了另外心仪的房子,价格又合适,想买呢?
支票不能到处乱发,万一对方同意签OTP兑现了就是有法律效应的。当然,支票也是可以取消的(在对方没有兑现前),俗称跳票,银行收取手续费30新币。
个人建议如果出价已经是卖家的asking price或高于,可以要求对方当天决定。如果是抱着出价看看,讨价还价的心态,可以给对方三天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