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狮城论坛

12
返回列表 发帖 付费广告
楼主: xiaoyao123

[职场] 持有EP (Q1)3年,为了申请丈母娘来新长期居住,想申请P2。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9-3-2010 16:20:3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兄弟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至少2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9-3-2010 16:36:0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谢谢楼上二位的分析,看来近期来讲,现实的做法是争取申请P2先。
不晓得论坛中有没有申请过P2的,有这方面 ...
xiaoyao123 发表于 28-3-2010 14:33



    不用,如果现在你公司给你升职加薪,你就可以换准证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9-3-2010 21:39:3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俺是P2,一过来就是,俺不知道怎么申请的,全部是公司HR帮忙办理的,可能是和薪水有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0-3-2010 12:44:4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申请不了pr,如果把合同转到新加坡公司来。你这种只能算secondment.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小程序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