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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私人发展商设计、兴建和销售的私人组屋,其售价近年来节节攀升,为确保人民更能负担得起这类组屋,建屋发展局最近调整了相关政策,明文规定发展商必须提供更多小型单位。
建屋局今年5月修改由私人发展商设计、兴建和销售(Design, Build and Sell Scheme,简称DBSS)组屋计划的条例,规定私人发展商建造的单位中,至少60%面积在92平方公尺或以下,而67平方公尺或以下的小单位必须占总数的至少20%。
在这之前,发展商只须兴建至少30%面积在95平方公尺或以下的单位。
以目前DBSS组屋的面积来说,67平方公尺或以下的单位一般上是三房式单位;92平方公尺左右的一般是四房式单位。但新条例只规定相关面积的组屋单位的百分比,并没有规定发展商必须在特定的面积内兴建多少个房间的组屋。
换句话说,根据新条例,发展商得建造更多小型单位,使私人组屋供应更多元化,让公众有更多机会购买四房式或更小型单位。
近年越建越大 售价越来越高
负责推行DBSS计划的建屋局房地行政与产业处处长陈秋玲,日前接受《联合早报》独家专访时,分析了这个在2005年推出的DBSS机制。
陈秋玲说,建屋局向来不断检讨房屋政策,最近就针对DBSS计划作出了修订。
她解释说,当局留意到私人发展商近年来推出的私人组屋项目,房子越建越大,而售价越来越高。
在已发售的六个项目中,就有三个只建四房式及五房式单位。其中,碧山怡然阁(Natura Loft)私人组屋前年10月推售时,五房式要价73万9000元,成为本地历来售价最高的新组屋。
陈秋玲说:“我们考虑到多数DBSS组屋单位的价钱不能太过高,所以我们规定至少60%的单位面积要在92平方公尺以下。”
她举例说,一个项目可能有20%的单位面积在67平方公尺或以下,另外40%是92平方公尺或以下,然后其余的40%就可以是超过92平方公尺的大型单位。
她进一步指出,建屋局只规定至少60%的单位要在面积92平方公尺或以下,并没有硬性规定它们必须是四或五房式。
“组屋的类型根据发展商在设计时能达到多好的效率而定,如果它们能在92平方公尺挤出四个房间的话,而顾客可以接受,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目前,四房式单位的面积一般是约90平方公尺,五房式则是110平方公尺左右。
陈秋玲也说:“我们希望私人组屋住户的经济和社会背景能取得较好的平衡,不要全部有钱的人都住在大房子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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