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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2010 13:29:04|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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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10月18日抵新,后来依程序延期到3个月,申请LTSV,被拒,上诉,期间又延了一个月,移民官说是最后的一次,等了四五十天吧,将近两个月,仍然被拒,现在准备回国了,我也是DPR,但是在新加坡五年一直有工作。小宝宝现在才两个多月,又赶上过年,让家人来很麻烦,不过也还好,最后我婆婆答应过年前来照顾宝宝。上诉期间我见过一次官员,他说带宝宝不是理由,宝宝是我们这一代的义务,不是父母的,我们应该自己想办法,我想的办法就是让父母照顾啊,无奈!请准备上诉的朋友,下次别用这个当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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