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前辈:关于申请PR的FORM问题

2011-06-13 · 1595 阅读
请教前辈们:申请PR的FORM 4A 的工作经验一栏里,个人的职位和工作职责这块,比如之前我在国内做咨询顾问,那么工作职责需要写到很详细吗?
关于工作职责这块,怎样写会比较合适呢?
还有就是,如果之前我在国内工作时间很短的话,我可以在FORM里把我的工作期限写长些吗?
非常感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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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共 4 个

ntvc LV7

发表于 13-6-2011 15:47:3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如实填写,做了多久工就写多久,大概概括一下你工作的性质就好了,不需要很详细的。
新加坡作假后果很严重,如果不想以后麻烦上身最好如实填,不然以后就算你拿到PR了一样会被取消的

angel1128 LV3

发表于 14-6-2011 01:54: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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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ah.

粉红猫 LV16

发表于 14-6-2011 09:43: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建议做假,后果很严重, 就算一时查不出来,一旦以后查出来也是后果自负。。 绝对有这种例子,楼主不要不信。
consultant 就放consultant, 如实填写最重要。

贵妃醉酒 LV4

发表于 15-6-2011 17: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粉红猫 发表于 14-6-2011 09:43
不建议做假,后果很严重, 就算一时查不出来,一旦以后查出来也是后果自负。。 绝对有这种例子,楼主不要不 ...

做假查出来就要谴送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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