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去新加坡务工,中国华人、中国人在新加坡占有很大比重,那么这么多中国人在新工作,新加坡的劳动法是否保障我们的权益、如果保障的话又保障哪些权益?
一、“雇员”指的是哪些人?
和签订服务合约的自由工作者及独立契约人不同,雇员是在服务合约下为雇主工作的人。
根据服务合约:
雇主有权规定工作时间。
受雇者可享有假期和超时工作补薪。
雇主按月支付薪金,而非按工作的完成量支付报酬。
对受雇者的控制权越大则表示,您们的关系也就越接近雇主和雇员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您的合约属于“服务合约”,法案仍会把您们的关系定义为雇用关系。
区别雇员和自由工作者的性质非常重要。雇员受劳工法令保护。您只须为雇员缴纳公积金。
二、劳工法令保护哪些人?
劳工法令不分国籍,保护所有雇员。
雇员包括从事体力劳动的工人。
但是,从事以下职业的雇员除外:
管理、行政或是机密级雇员
海员
家庭服务雇员
受雇于法定机构或是政府部门的雇员
法案将依据工作性质而非职衔来判定一名雇员是否属于管理、行政或是机密级雇员。
举例说明:如果一名办公室经理只负责一些文书工作,他/她不会因为职衔的关系而被视为经理。一名经理必须掌握有聘用、解雇、调升和奖励其他雇员的权力。
不受劳工法令保护的雇员将受雇佣合约条款的制约。
三、劳工法令中收录了哪些条款和条例?
劳工法令只涵盖雇佣合约里的一些基本条例,而非全部。
您仍然需要制订雇佣合约,列明雇员的职责和权益。不过,如果雇员受劳工法令保护,您所制订的合约条款不能低于劳工法令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劳工法令规定的基本条例:
工作时间、轮班、超时工作、超时工作薪金、薪金和花红、休息日、公共假期、病假、年假、裁员补贴、退休福利、生产福利、育儿事假、解雇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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