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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8-2011 02:08:52|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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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chemer 于 27-8-2011 02:11 编辑
我记得我的保险经纪跟我提过这个关于受益人的事,我隐约记得是这样的。如果你老公是在2009年9月以前把他的母亲列为受益人,那么其实这个安排是没有实际法律作用的。从2009年9月开始,新加坡政府颁布了一个关于保险受益人的法律。如果你老公是这时候安排的受益人的话,那么如果你老公不幸去世,保单赔付款就归他母亲所有了,不过要先处理掉你老公的所有债务之后。另外,这个受益人是可以改的。
我大概记得是这样的。另外,NTUC的保单有些特殊,我不是很了解。你最好找专业的保险经纪来确认一下。
关于遗嘱,这个我知道,在新加坡,婚前所立的遗嘱在结婚后自动作废。你可以找律师确认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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