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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011 18:45:03|来自:辽宁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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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cy1981 发表于 31-8-2011 19:45
如果一定要所谓的公证,那可以找个律师,在他面前让你老公写一份申请,证明房子与他无关,然后当他面签字, ...
您给的意见好像跟大使馆网页写的差不多,呵呵,等我再继续问问,谢谢啊!国内因为离婚时财产的纠纷太复杂了,所以必须要俩人一起去签字才可以卖房子,说白了就是以防万一,公证处当然要做到万无一失才可以啊。即使房子是你个人的,但是你一旦结婚了,就必须他和你一起去公证处签字才成,就是怕以后有人钻法律空子啊,这样让俩个人同时放弃对要出让的房屋的一切权利。这年头可能是不讲究的人太多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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