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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新一个多月,极其不习惯这边的做工方式
我是做办公室文员的,签的合同工作时间是8:30AM---6:00PM,除了我和另外一个新来的是6:00下班,其它的同事都是5:30下班
9月中老板他们出去旅游半个月,说可以让我们5:30下班。(当时还觉得老板挺好的)
直到今天他告诉我说要我退还给他两天的工资,我先解释一下为什么要退这两天的工资
我是8.30早上到的新加坡,然后9.2上午十点左右到办公室,然后10.3发工资,老板让我去银行办卡,所以中午休息的时候去了银行,
晚了2个小时回来。
所以扣这2天的工资是9.1,算一天
9.2上午算两个小时没上班+10.3去银行晚回来的2个小时,算半天
再还有半天就是他们出去旅游,我们提半个小时走的时间,总共算半天。
到现在我还超级郁闷,大家评评理,9.1我没上班,这个扣工资是正常
最想不通的是他们出去旅游的时候,是他们自己让我们5.30回去的,怎么也要扣。
毕业这么多年从来没有碰到过如此抠门的老板
还口口声声说叫我们不要计较太多,其实都是他们自己在计较。
还有我想问一下论坛里的大虾们,如果我不做了,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因为新加坡规定每周工作时间是44小时
我们签的合同明显已经超出了
还有政府规定SP的工资是2000
他们只发1500(这个因为是出来前说好了,所以我不会计较)我是怕如果他们做得太过分了,我也不能坐以待毙呀,我该怎么做呢?
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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