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看见很多女性都有这些问题,就转了这个帖过来给需要的姐姐妹妹们看。
许律师:
您好,多谢你抽空解读我这封复杂又长气的信。
我来自马国,我目前已跟新加坡籍丈夫分居。我们已在律师楼拟了一份分居协议书,因我孤身一人在新,怕没人能帮忙照顾孩子,所以不敢跟他争孩子的抚养权(虽然我知道可以自己照顾孩子,但如果他不给赡养费的话,我的孩子将会很惨)。
每个周末我可带孩子出外,他却不让我带她们出去,只让我上家婆家探望,我打电话跟他理论他却不理会,还叫我尽管去找律师来对付他。可是我现在却没多余的钱,去法律援助局,他们说没办法帮我,也去过家事法庭,但也没人能帮我,因为我还未拿到永久居民,他还把我的社交准证取消掉,使我每两个礼拜要出境盖印。
许律师,我想问如果我想要争回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可能吗?我真的很疼爱两个孩子,每次见到他们就很自责,觉得他们好可怜,每天只能关在家婆那间凌乱不堪的屋子,父亲又没耐心陪他们,每晚都出去喝酒到深夜才回家,家婆,家公又经常为了两个孙子吵架,整个家乱糟糟,在这种环境之下,将会严重的影响两个女儿的身心发展。
孩子也经常生病,所以看了心痛极了。请问,如果真的想要争回孩子的抚养权,我应具备什么条件?我只想让孩子能像其他小孩般快乐的成长,如果我得到小孩的抚养权,可以找保母照顾(白天),晚上再接回家吗?(我家公家婆已60多岁)如果我想出外做工的话。
还有一个问题想请教许律师,我们之前在分居协议书里也提到我们所居住的那间三房式组屋,我目前已搬离那间屋子,因为他打我…本来我已在协议书里自动放弃这间组屋,因为我不想逼使他一定要卖屋子而使到两个女儿没地方住,因我听律师说如果我跟他争,法官将会判我们要卖屋。
可是后来我所知道他已打算屋子一满五年,就将把屋子卖掉,所以我想拿回我应得的那份。(屋子注册在他名下,因我没有居留权,故只能以住客身分登记)。
如果我找到工作,老板也愿意帮我申请工作准证,是否对我的这些要求有一定的帮助,请问我还有什么可以要求他做的吗?许律师求你帮帮我,因他是个没责任感的人,我不想伤害了两个女儿的一生。
烦心人
烦心人读者:
像你这样的问题,首先要解决的是到底新加坡的家事法庭是否有管辖权。申辩两造,其中一方在向法庭提出申请之前,必需是新加坡居民或在本地居住至少三年。你本身虽然不符合这个条件,不过你的先生是新加坡公民,所以你可以直接向法庭提出申请。
来信也提到你和你的先生已经签署了一份分居协议书。相信协议书中针对孩子的抚养权、赡养费及婚姻产业的问题(三房式组屋及其他产业如银行户头、现款等。)应该已经有了一些协定。可是根据《妇女宪章》,分居协议书中的规定,法庭是有权力加以更改的。
不过,你必需提出很好的理由,如果你有办法找到一份工作,有办法证明你比较适合照顾两个女儿,有证据证明你的先生常喝酒或有其他不良的习惯,没有用心照顾或虐待孩子,加上作为妈妈的,通常都会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你要改变初衷推翻分居协议书中原有的协定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你最大的问题是如何去筹一笔律师费(大约要六、七千元左右)因为法律援助局的条例是它是不可能去帮一名非公民。孩子的抚养、探访权等问题,你可以在离婚之前马上提出申请,也可以等到申请离婚时,要求家事法庭连带其他的问题如赡养费及婚姻产业的分配一齐解决。
信中也提到你的先生曾经打你,下一回,如果你再碰到像这样的情形,应该马上去看医生、报警及向家事法庭申请《人身保护令》(Personal Protection Order)。祝你好运,一家大小早日团圆。
许海强
英国大律师
英国伦敦大学法律硕士
《新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