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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茶叶泡饭 于 6-1-2012 09:5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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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很多女性都有婚姻法律问题,就转了这个帖过来给需要的姐姐妹妹们看。
是10年前的文章了,但想来法律问题差别应该不是太大。
(2001-08-08)
前夫不肯交出ML录像怎么办?
许律师:
我是一名离婚人士,今年27岁。在我和我以前的老公还没有离婚之前,在一次出国旅行的时候,他曾用过摄像机拍下我俩ML的一切。
离婚后我一直向他要,但他不给,有一次还骗我说已经洗掉了。后来又悄悄地告诉我,他在骗我。我很害怕,我害怕他会把那个摄像影带给他的朋友看。
我想请问许律师:
1)我们拍这种东西有没有犯法?
2)他不肯还给我,我有没有权力要回?
3)我该不该报警?
笨女人
笨女人:
你的来信令我想起了另外的一起案子。
案情是一名中年男子,通过互联网认识了一名女子,双方交往了一段时日,也发生了性关系。双方在你侬我侬之际,也曾将造爱的过程,拍成一部自导、自演及自录的三级片。
过了不久,女的另有新欢,要求劳燕分飞,各自发展。男的不肯,除了要求女方退回馈赠品,以及从男方所获得的金钱。同时恫言如果女方一意孤行,他将会不顾一切后果,将两人的春宫照片通过互联网公诸于世。
女方不堪男方的百般纠缠,结果报警将男方送入监牢。你的情况与该案有很多相似之处,所提出的问题现在简复如下:
1.在《刑事法典》中第292节注明:“任何人售卖、出租、公开展览或通过任何的渠道将[关键词屏蔽]的资料提供给公众观赏,或者是任何人为了达到以上的目的,而制作或拥有有关的[关键词屏蔽]资料,可以被判坐牢三个月、罚款或两者兼施。”
基本上来说,如果你们拍这种东西是为增加闺房的乐趣,作为自己观赏之用,法律并无特别管制,不属违法行为。若有人想一圆明星梦而不惜出卖肉体,去拍《三级片》,那就得随时准备去坐牢。
2.理论上来说,你作为产品的共同拥有人,你有权向前夫拿回,并要求他在没有得到你同意的情况下不可向第三者发表。
问题是如果他说东西已经不见了,你要怎样才可以证明他是不是在撒谎?日后如果东西落入他人之手,你要证明是他传出去的,将不会是一件简单的事。
3.依我看,如果你前夫拿这个东西来威胁、恐吓或勒索你(若被定罪可以坐牢两年到七年,另加罚款。),或者是他直接或间接地将它流传开来,你就可以马上去报警了。
许海强
英国大律师
英国伦敦大学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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