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水多年还是确得要发一贴请教各位前辈这种情况是否违约: 1;本人概况:女;07年8月来 新加坡政府公立大学之一预科半年;之后4年本科(读的商学院)于2011年5月完成所有课程毕业。 2:由于入学成绩尚可取得政府一些资助、其中学费减免大部分、助学贷款约6万新币;同时政府也与本人签订了毕业后必须工作3年之合约。 3;从2011年6月开始一直在新找工作至2012年6月底未果。(由于签证在7月20日到期必须无条件离境)自身原因:放不下身段 ;其实要找一个端盆子洗碟子的工作还是很多的。客观原因:要找一个与自己所学专业稍微沾边的工作很难(经常一个职位同时有300-500个人申请)同时其他大把大把的工作都是为PR和公民准备的。 4;于2012年7月15日还清所有贷款;2012年7月17日离境. 5:问题:我这样算是违约吗?特请教各位前辈,不胜感激!!!(只在新待了一年) 6:尽管这样还是要由衷的感谢新加坡政府、感谢学校、感谢同学、朋友们的培养关怀和爱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