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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各位大虾,从2012年4月15日起,GIP投资移民改变了,增加了移民监的规定,那么4月15日之前提交GIP投资移民的人是否也要求有移民监吗?新加坡政府对移民监有明确规定吗,我在ICA的网站上只看到成为PR2-6年可以提出申请,并没有具体的关于移民监的要求,按照中介的说法是要求2年内住满一年,这个两年如何计算。例如2013年1月1日拿到PR,2013年-2015年1月1日两年内住满了1年,可以申请公民吗,肯定能批吗?若2013年1月1日拿到PR,2013年-2016年1月1日基本没住,从2016年1月1日-2018年1月1日,两年内住满了一年,可以申请公民吗?能得到批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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