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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WP刚来新加坡工作5个月,试用期刚满。
今天主管跟我说,我试用期满了但是appraisal却没有合格,因此不能给我confirmation并且逼迫我写辞职信。本人平时在公司表现良好,没有无故旷工和病假的情况发生。
本人在appraisal签订过程中有很多疑问,
第一,表格正常签订顺序应当是公司主管给予评价,由员工认可表现之后递交HR签字。但是本人的表格却是由主管逼迫先签字后再给评分,本人没有对此有半分的认可。
第二,评分被主管多次涂改,且不明是否在HR签字后涂改,此Appraisal是否有效。
第三,主管在顾客的评价上不透明,标注有顾客的compliment却不愿意出具详细内容,是否合法?
第四,本人要求公司出具辞退证明,但是却被主管逼迫上交辞职报告,此举可否上诉至MOM?
第六,本人和中介签署的实习合同注明,如果不是本人提出辞职,中介依然担当本人在新加坡的各种责任,问此条例是否有效?
本人希望能够继续留在这个岗位上,毕竟这是自己的第一份工作也格外珍惜,望各位朋友帮忙出一下注意,万分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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