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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a/LTVP] PR亲属短期签证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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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0-2012 15:55:3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PR工作人士的祖母,在从新加坡呆了59天,回到中国5天后再次通过网上申请ENTRY VISA被拒,请问可以再次申请吗?或者可以申诉不?如果再次申请是不是一般都杯具? 谢谢大家的解答。
发表于 9-10-2012 17:10:55|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听说要隔三个月,
可以一个月以后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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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0-2012 13:36:0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good99 发表于 9-10-2012 17:10
听说要隔三个月,
可以一个月以后试试?

哇,这么久啊?我看到有些帖子说5天之后可以申请,所以我等了5天就申请,然后杯具了。
不过还是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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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0-2012 14:09:56|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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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012 13:30:0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 你祖母第一次在新加坡呆了59天是怎么来的 也是申请短期签证? 你是第二次被拒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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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012 13:53:3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分享下我的个人经历:
1) 的确在ICA 的网站上写着 延期89 VISA, 再次入境至少要5 天之后。
2) 我妹妹在我这里住了两个月之后,去泰国玩。在她出境后我给她在网上申请入境VISA,申请结果:Not Successful
3) 去ICA 官员上诉,答复说: 出境5 天再次申请入境,批准几率很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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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012 14:02:3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4) 出具妹妹和我的出生证明为直系血亲,出具我自己公民批准信,出具妹妹返回中国的机票- 以及承认检讨自己理解规则失误;官员同意收上诉材料
5) 心急如焚等了2天,网上找到上诉部门主管的电邮, 发信询问; 2小时后回:上诉成功。自己打印VISA:victory: 感谢ICA 的效率。

所以,如果已经延期89天,最好就出境3个月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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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012 15:10:2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更新下大家,我杯具的原因是我祖母的签证有效期到12月中,只是每次在新逗留只能两个月。所以我帮她再次申请的时候杯具了。不好意思,我自己搞了个乌龙。
我第二次申请后,ICA的OFFICER实在看不下去了,打电话给我解释,叫我别再浪费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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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012 19:27:2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是说因为旧签证还在有效期,不发新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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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1-2012 09:52:1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滴,是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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