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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组屋一层供清洁人员用的没有窗户的屋子,有使用权的这个印度清洁工于8月10号让我放了好多家具临时存放,总共收了400块,可是等我10月27号去取的时候,发现锁被撬,东西洗劫一空。
经过询问得知,先前那个印度清洁工已经辞工回家,新来的清洁管理员就直接撬开,把里面的东西直接清理掉了。
请问,如果我报警,会有什么地方对我不利吗?有什么地方对我有利吗?欢迎通晓新加坡法律政策的人给个专业解答,谢谢!
据人说,如果政府发现这个屋子被这样使用,会开罚单,如果这样,会开罚单给谁呢?我也是私下交钱存放东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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