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原户籍地在我省的国外中国公民在国外所生子女申请落户,负责受理的派出所应审查以下材料: 1.国外中国公民来闽定居落户申请表; 2.末次入境持有的出入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国外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以及经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 4.申请人及其父母回国使用的护照或有效中国旅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结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中文的,应附经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 5.申请随父母落户的,应提交父母《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请随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的,应提交父母户口注销证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其与落户人家庭关系证明;申请随其他监护人落户的,应提交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注销证明,监护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监护关系证明; 6.申请人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照1张。 请问出生证与结婚证可以在新加坡 中国大使馆做公证吗?还是大使馆做公证后再拿到国内相关机构去做公证?谢谢
父母除了出示户口本外 还需要身份证吗?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