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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有七名新加坡雇主因触犯雇佣法令而被新加坡人力部告上法庭。 新加坡人力部发表文告说,其中五名雇主没有为员工提供法定福利,包括扣除或减少员工的年假、休息日、加班费,以及要求员工超时工作和无故扣除薪水。
另外两名雇主则没有付员工薪水。
另有一名雇主上周在违反雇佣法令罪名下被定罪。
新加坡清洁公司Lian Cheng Contracting私人有限公司在二至四年内没有为四名员工提供年假,去年1月至4月间,公司也无故扣除三名员工的薪水,分别被法庭罚款8500元和9500元。
新加坡人力部劳资关系及福利署副署长郭仁运说,雇佣法令规定最低的雇佣标准,以保护普通员工的权益。
这些违规的雇主剥夺了弱势、低薪员工应有的法定福利,雇主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确保履行公平的雇佣标准。
他说,劳工部将继续这方面的努力,防治类似事件的发生,特别对有较多弱势员工的行业。
雇主没有提供如年假、休息日、病假、加班费等行为是触犯雇佣法令的行为,要求员工每天工作超过12小时,或每个月超过72小时的加班时间也是违法行为。
在雇佣法令下,第一次违反条例的雇主被定罪后可被罚款最多5000元,或坐牢最长6个月,或两者兼施。
再次违反条例者,可被罚款最多1万元,或坐牢最长1年,或两者兼施。
自今年1月至今,有20间公司因为违反雇佣法令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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