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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 PR补交材料之再补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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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7-2013 15:48:0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直接去大厅把需要补交材料交了,没有工资单请求老板写个解释信一直没给我,我就自己写了个解释信交上去了
结果今天老板把解释些发给我了
我还要不要再给ICA老板这个信啊?
要是给的话我是邮件过去还是FAX过去
FAX我从来没用过,不知道该去哪做啊?
请大家指点一下谢谢啦
发表于 24-7-2013 16:14:5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按照新的雇佣法,如果公司不能提供薪水单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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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7-2013 16:48:3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96333 发表于 24-7-2013 16:14
按照新的雇佣法,如果公司不能提供薪水单是违法的。

公司不提供我也没有办法,我解释信上写明原因了,也留下了公司老板的联系方式。要追究责任让他们找老板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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