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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我的一个好朋友问,求助豆包妈和所有懂得朋友。万分感谢。
朋友今年39岁,男,来新8年,离异。PR两年多。自己一个人申请公民。
情况比较特别,朋友在一家公司就职,薪水只有2.5K/月。早就可以不做了。但是,因为经验丰富,技术工种特别,老板希望他帮忙,所以特意留在那边,拿的薪水不多,CPF有交。
另外,朋友自己开了一间公司,原公司是知道的,正是因为这样,对于原公司只是属于帮忙,所以公司要求也是随意。
朋友自己开的这间公司,朋友自己一个人是100%的股东和director。
公司受益良好,年收入20万左右,有报表可以上交。暂时没有请full time的员工。
朋友一年从公司里拿的director fee为大概10万,没有报CPF,也因为生意人现金为王的想法暂时不打算交CPF。
加上他的那少许工资,年薪大概报税额为12万多。
请问,上面情况申请SC的可能性有多大,我个人觉得年薪12万加上公司盈利不错应该希望很大。但是我朋友自己比较担心。因为公司的部分没有交CPF。薪水的部分是在太低。
另外,申请的时候这种情况basic和gross salary怎么填?难不成basic写2.5K?怕会比较难看。
是以self-employed申请还是以employee的身份申请呢?
辞掉那边公司工作不是一个选项,因为朋友得至少帮忙他们多3-5年。
先感谢大家了,请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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