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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很困惑,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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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13 23:21:21|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有一个同乡,原公司2年合约到期后自找了一个公司(A),拿的是SP,目前仅仅做了两个多月,因为做得不是很开心,又应聘了另一个公司(B),想请教各位,如果如果此时跳槽,与(A)公司暂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对再次申请(B公司)准证有何影响?听说没有在一个公司做满183天有罚款一说??将来会对申请PR不利吗?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抛开薪水待遇,做工不也就图个心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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