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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马来西亚人,27岁,PR 一年半,计划满两年就申请公民。
太太中国人,27岁,现在刚生了女儿,待国内,女儿中国国籍,太太之前新加坡做工。
我们01/2013新加坡注册,帮老婆申请过一次PR,03/2013的时候申请,不批。那时还不知道怀孕。现在想帮老婆申请LTVP来,过后另外找工(WP),想请问各位大哥大姐,
1)先帮我太太申请evisa来新加坡,然后立刻申请LTVP,过后等待期间申请extended evisa 还是 short term visit pass?dependent pass 是不是SP/EP的才可以申请?
2)是不是一定要买来回机票才可以过来?我太太想先拿了LTVP然后回家陪女儿几个月,会影响之后的续签吗?
3)如果太太拿了LTVP,找到工作后,和女儿一起申请PR好还是等我拿到公民才申请比较好?
谢谢各位的耐心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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