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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3-2014 21:25:02|来自:广东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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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常见的回收情况是:
1. 组屋违反租赁条例,屡次警告惩罚后依然不改,HDB会以低于市场估价强制收回组屋。
2. PR拥有的组屋,拥屋者在未出售组屋前放弃或被剥夺PR身份,屋主不再满足拥屋权利,HDB会以低于市场估价强制收回。
过去6个月内卖不掉的情况较少,就算偶尔发生,HDB可能也会允许你延期1,2个月,一般都卖的掉,所以HDB也不会太不通人情。不过现在的市场不景气,很多想换新房子的人,尤其是原来住的组屋有明显缺点的,可能都不太好卖,不愿意接受市场低迷而依然坚持自己理想的价格的人,可能6个月都卖不掉。这样的人一多起来,HDB的政策执行起来必定会变得严格,否则有人给延半年有人只给延1个月必定会引起民愤。届时超过期限强制低价收回的政策一定会实行并且严格实施。
组屋和公寓的概念是不同的,组屋是政府财产,公寓是个人财产。公寓你就是放火把小区烧了,他们抓你坐牢也没权收你的房子;组屋只要你违法HDB的条例到一定程度,政府就有权收回。只不过,在政府严格实施回收条例前,一定会先宣布。不过以新加坡政府的效率,从宣布到开始实施的时间差不会超过1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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