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我从理工学院毕业,找到了一个Spass 的工作。 当时跟公司签了2 年合同 (公司并没有给我提供类似学习课程,所以这应该不属于bond)。 合同上写的是:“ 两年之内,如果提出辞职,要赔偿剩下的月份的全部工资。” 也就是说如果我工作一年就提出辞职,那么我要赔偿给公司我的一年的薪水。但是公司可以随时炒掉你。 可是通过一年的工作,我觉得这个公司并不适合我。我也拿到了PR. 所以我有辞职的想法。所以我想请问各位大神下面几个问题。 1.请问 这样的合同是合法的吗? 2. 我当时签合同时候还是spass, 现在拿到了绿卡,这个合同还对我有效吗? 3. 如果这个合同是合法的。那我应该怎么办呢? 请各位帮帮我。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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