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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2014 10:05:37|来自: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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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如下
夫妻2人都是pr
老公名下一套新加坡公寓 贷款人为老公一人
老婆名下一套伦敦flat 新加坡无房产 这套的贷款人为夫妻二人 从ocbc贷的新币贷款 月供2200左右
夫妻决定以一人老婆名义在新加坡买一套公寓
首付不是问题
但是问题来了:
老婆收入只有2700
名下已经有一套在贷款 再贷款不知道能不能贷多少了
所以非常想知道
在计算她贷款能力时 关于她伦敦的这套贷款 2200的月供 多少算是她的expense 毕竟她只是2个贷款人中的一个
这个问题确实复杂了点 期待高手之高高手解答 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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