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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去年那个拒付徳士费的中国设计师吗,不但用粗话骂德士司机、拒付21元车资,还动手打人。最后被警方逮捕,判坐牢三个星期。话说新加坡真的好严有木有!!
最近又有一位以身试法的本地女士,五个月内10次搭德士拒付共133元车费(是不是赖账上瘾啊啊啊。。。),结果被判罚款1万2000新元(小编替她算了下,平均一次1200新啊!天价啊有木有,想起那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有木有!),没钱?不给?也是可以啦——须坐牢50天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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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刘美琪(33岁,译音)在2013年10月5日至去年3月8日之间10次拒付德士费,抵触公共交通理事会法令(Public Transport Council Act)。
2013年11月13日早上约5时30分,刘美琪和一名男友人在马可新路(Magazine Road)拦下一辆康福德士,之后要求司机先载友人到勿洛北,再到刘美琪花拉公园多实路(Dorset Road)的住家。
刘美琪抵达目的地后要求以电子付款的方式支付35元2角车资,司机按照指示刷了几次卡都不成功,于是请她以现金付款。案情显示,刘美琪声称没带钱,她留下手机号码并要了司机的银行户头号码,答应会把车费转账过去。
同日下午司机联络上刘美琪,她谎称已把钱转入司机的银行户头,不过司机等了四天却未见钱进账,之后再也联系不上刘美琪。司机迫于无奈,最后发短信给刘美琪说他将通知公司这件事。
另有一次,刘美琪假意要以信用卡还钱,当司机告知说公司已停止接受威士卡(Visa)付费时,她称自己不知情又推说家中没有现款,一小时内会上网转账给司机。
刘美琪一般会留下手机号码给司机,但刻意隐瞒姓名。她惯用的手法是把信用卡交给司机,卡刷不过时才找借口说会通过转账的方式补上车资,不过却没有一次兑现。当司机联系她时,她不是挂电话不然就推说很忙。
她没有付的德士费介于5元9角至35元2角。其中有一名上当的德士司机事后将刘美琪WhatsApp上使用的个人资料照片打印出来交给德士公司。
这并非刘美琪首次犯案,她在2013年3月因四次未付德士费而被罚款2400元。
根据新加坡法令:任何人在无法给予合理解释的情况下,没有或拒绝缴付德士费,初犯者每项控状可被判罚款最多1000元;重犯者则可被监六个月,或罚款2000元,或两者兼施。小编很好奇,罚款还是坐牢?这位刘女士最终会选择哪样呢。。。
综合《联合早报》《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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