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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 PR Approved之后的3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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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4-2015 22:05:0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hunter0730 于 28-4-2015 22:13 编辑

楼主作为主申请人和老公一起申请PR,已收到PR in-principle approval letter,有3个问题请教大家,谢谢:
1.$30 per visa issued, where applicable:所谓的applicable,是指什么情况?
2. EP152(即雇主证明本人目前仍然是其员工):需要主申请人的雇主就主申请人的情况提供证明就好,还是需要俩人的公司各自提供?3. Pleased be informed that your husband may be liable for fulltime National Service when he becomes a PR:虽然写的是may be,但是我还是想跟大家了解一下服兵役的可能性有多高?
Fees
$100 per applicant for  issuance of the Entry Permit$200.00
$50 per 5-year Re-Entry Permit (REP)  issued$100.00
$50 per registration of an identify card$100.00
$30 per visa issued, where applicable
$400.00




发表于 29-4-2015 09:57:35|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1,未入境的,需要交visa钱。你人在这里了就不需要了
@风寒 这个就是你说的visa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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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15 09:58:36|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2,估计应该是主申请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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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15 10:13:0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3, 服兵役的可能性非常小,小到几乎没有可能。论坛上的案例都是收到信,注册一下就没有下文了。不用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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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5-2015 22:03:04|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EP152,ICA的人电话说只要提供主申请人公司的即可不过为了保险起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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