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DP的申请条件又一次更新了,大家火速来围观一下! [attach][/attach] 新加坡家属准证(DP)是家庭搬迁签证,发给外籍员工的配偶和未婚子女(21岁以下)持有工作签证类型的就业准证或创业证 。 一个单独的DP申请必须为每个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 一个家属准证持有人的地位,在新加坡的工作签证持有人是联系在一起的。 只要是有固定收入的,在新加坡的工作签证持有人,DP持有人可住在乡下,以及离开和进入新加坡自由,而无需每次申请的新加坡签证。 [attach][/attach]
为家人申请DP的新要求(9月1日起生效): 1. 持EP或SP(外籍工作签证) 2. 每个月最低工资不少于5000新币 3. 有新加坡注册公司作为担保人(通常也就是申请人的公司) 家属准证DP的适用家属类型: 1. 结婚配偶 2. 未婚、未满21周岁孩子(合法领养的也可以) 所需材料: 护照复印件 各类证件(原件不是英语的需要去有资格证书的专业机构翻译公证) 配偶|结婚证书复印件 未满21岁未婚孩子|出生证复印件(带父母姓名) 未满21岁未婚领养孩子|领养证书复印件 9月1日之前为配偶及小孩申请DP、为父母申请LTVP的,继续沿用之前的规定。 9月1日以后申请或更新DP、LTVP的,就要根据此次的新规。 [attach][/attach]
有SP担保的DP需要继续申请工作签证(WP、SP 或 EP),并在申请到的同时取消原来的DP。 [attach][/att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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