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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圈】弑母烧尸案审讯:称目前非礼自己,为自卫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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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8-2015 08:11:43|来自:广东深圳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新加坡圈 于 12-8-2015 08:13 编辑

          无业汉三刀杀母,诡称母亲要非礼他

涉嫌弑母后企图烧尸灭迹,34岁无业汉以自卫为抗辩理由,指母亲跟他要钱被拒后,拉他头发又抓他脸,甚至要扯下他短裤非礼,高庭司法委员却不买账,判他误杀罪成,展期下判。

之前报道,56岁离婚妇朱苏达珊被发现两刀插颈,第三刀割喉致死,无业长子苏德森(34岁)原本被控谋杀母亲,控状后来改为误杀。

这起命案发生在2012年5月27日晚上6时30分至10时45分之间,地点是武吉巴督东5道第248座组屋二楼的一个单位。

被告不认罪,案件审了五天,高庭司法委员符晓平今早在控辩双方结案陈词后,判被告误杀罪成,展下个月初下判。

选择自行抗辩的被告,以自卫辩护。他指,事发当晚在屋子用餐,母亲跟他要钱。

当他回答“不关你的事”,被告指母亲突然扑向前,扯他头发和抓他脸,还企图扯下他短裤。

被告指母亲企图袭击和非礼他,并告诉他“我要一个儿子。”

被告称,他为此才拿厨房的刀自卫,杀了母亲。

他指母亲以前曾拿刀砍他肚子,所以案发当天会因母亲的行为感觉受威胁。

司法委员裁决时说,证据清楚显示被告有误杀行为和意图。被告明知第一刀很可能致命,仍补上第二刀以阻止母亲求救,之后再用第三刀割喉。

司法委员不接受被告指母亲要非礼他的说法,也认为被告不构成自卫的辩护理由,因为他砍下第二刀时,不可能还合理的以为自己面临任何危险。

控方指,被告案发时妄想型精神分裂症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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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为案发现场。

刀刀毙命连砍三刀,母亲几乎身首异处
死者被发现有24.5公分绕颈割痕,头和身仅剩左颈部分皮肤连接,控方指被告企图斩首母亲!

据控方结案陈词,死者颈部有三刀砍痕,每一刀都足以致命。

另外,死者的颈项有一道24.5公分长和三公分深的割痕,控方指被告企图斩首母亲。

死者头部和身体,仅剩左边颈部前方的皮肤连接着。

被告在录口供时承认一连将两把刀插进母亲脖子,没有把刀拔出来,然后用第三把蝴蝶刀去割母亲喉咙。

法医鉴定,死者是颈部数刀失血过多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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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为死者母亲照片(档案照)。

目睹母亲长时间挣扎,欲借酒焚尸
被告承认看母亲倒地挣扎约45分钟,才拿第三把刀割喉,之后用伏特加淋和米酒倒在母亲身上,企图放火烧尸不果。

据被告供词,他出于自卫砍下第一刀,但母亲没有倒下,反而“看来更凶”并继续袭击他,他又拿了第二刀再往母亲颈项砍,母亲才倒在地上,踢着双脚挣扎。

被告自称看着母亲挣扎半个小时至45分钟,后来再拿第三刀割母亲的喉咙,母亲之后就一动也不动。

他称,之后拿了报纸铺母亲身上,再倒上伏特加(Vodka)和米酒然后放火,最后只有部分报纸和死者的连身裙被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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