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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论坛】你造吗?在新加坡违反雇佣法案就算刑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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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8-2015 10:10:19|来自:马来西亚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明年4月1日起,新加坡本地所有雇主必须每月为员工提供详细的薪水单,并且以书面方式清楚为雇员列出主要雇佣条件。

编者按:感觉这些年新加坡的各种政策,从房产到雇佣,里里外外都是三天一小变,七天一大变的。现在要求新加坡的雇主为员工提供详细的薪水单,这一出又是为哪般呢?对于小公司的雇主来说这样的政改无疑为公司运营造成更大压力,对员工来说,倒是反而得到了保障,避免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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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加坡国会昨天三读通过雇佣(修正)法案。人力部长林瑞生昨天为法案提出二读时说,修正法案将有利雇主和雇员双方,让员工更清楚月薪包含哪些款项、工作职责和可享有福利等,也助雇主避开可能出现的劳资纠纷。

不过,考虑到小企业在实行上可能有些困难,人力部将在法令相关修正生效后,从明年4月至2017年3月底给予雇主一年宽限期,不马上执法或惩罚违法雇主。林瑞生指出,选择采取“柔性监管”方式,是为协助小企业,让他们适应新规定。

他说:“与其制裁违反法令者,我们将专注教导公司规模较小的雇主如何制定薪水单和主要雇佣条件文件。”

在修正过的雇佣法令下,为了让违法雇主的行为与所受的惩罚更能“成正比”,若雇主触犯的是较不严重的事项,包括没有给员工发详细薪水单,以及没有书面列出主要雇佣条件,人力部也只采取罚款等行政制裁,违法雇主不会留下刑事案底。

目前,一旦违反雇佣法案就算刑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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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制裁框架下属于较不严重的事项也包括没有做详细的雇佣记录,以及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劳工总监提供不实的资料。违法者得为每起事例或每名员工承担100元至200元的罚款。

林瑞生解释,人力部在听取反馈后做出调整,在确保不牺牲员工权益的情况下,为雇主提供灵活度。例如,雇主可以硬本或软本等书面方式发薪水单和列出雇佣条件,甚至也可手写。

另外,只有连续受雇超过14天的雇员需要收到主要雇佣条件的书面文件。

数名工运议员昨天在发言支持相关修正。对于白沙—榜鹅集选区议员再纳建议将给予雇主的宽限期缩短至半年,林瑞生回应说:“工会认为一年太长,雇主则说一年太短,这表示一年应该是刚刚好的。”

林瑞生指出,人力部去年已公开表明有意立法强制雇主为员工提供详细的薪水单,给予雇主时间做准备。过去两年,人力部也为雇主推出援助配套,包括提供以四种语言的薪水单样本供参考,也提供免费软件,帮助雇主将薪水记录系统化。

官委议员陈奕光副教授引述人力部数据指出,从2011年至2014年,同雇主拖欠薪资有关的劳资事例显著上升38%。他认为,由于劳动市场越来越复杂,人力部应继续完善法律框架,以应对与雇佣有关的纠纷增加的情况。

官委议员、新加坡中华总商会会长蔡其生则提出小商家可能抱有的顾虑。他指出,要雇主列出员工的职责范围在运作上可能不实际。

他说:“一些老板会担心,一旦列明员工的职责范围,反而会惹出麻烦。例如,老板突然有事要员工帮忙,或公司有人请假,需要其他同事分担,一些员工可能会认为这不在职责范围内而抱怨。”

绍钦胶品公司董事林钜川受访说出,公司过去发硬本薪水单时,行政上确实比较麻烦,但许多中小企业也开始使用电子系统,运作变得自动化,新条例相信不会为他们带来太大困扰。

“不过,以我过去的经验来说,邻里商店或经营规模非常小的公司一定会需要时间适应,给予一年的宽限期是比较灵活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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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8-2015 04:33:32|来自:马来西亚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没有薪水单比卖猪仔还猪仔。。老板说啥就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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