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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9-2015 12:36:29|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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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生活 发表于 13-9-2015 00:26
現在這個社會,什麼都是要講證據的,如果樓主沒有充足的證據,建議還是不要衝動,心態很重要,就當花點錢買 ...
这个月的帐单来了,这次我注意看买东西的日期她有两次分别进去买两次,数目不大50多和20多,她的中介让我报警然后己经把备案e-mail 给MOM了,她的中介说不让她来是为她好,因为他的另一个女佣因为偷雇主的一只手表被判坐牢三年,如果她来了上得山多终会遇虎,坐牢更惨,还是呆在家里安全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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