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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1-2015 12:30:45|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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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不在申请的材料上。是你这个申请的担保人没有足够的说服力。没有CPF/income tax,薪水不高,没有本地学历,女的担保男的这几个条件都是在担保配偶长期探访准证的申请中政府不喜欢的条件。你一条不落的都有了。要批准的话是非常难的。和你本人的学历证书没有关系。
政府的想法很简单,1800的薪水怎么养两个人呢?通常人的想法是,学历越好,机会就越好,经验越多,能力也就越强。如果你本人是这样的人,那么为什么要申请有依靠性质的ltvp呢?难道靠自己没有办法立足吗?如果你可以找到好的工作,那才是证明政府不给你ltvp这个决定是错误的。如果你没有办法靠自己,而且就依赖条件不怎么样的担保人,那么上诉的结果是一样的。
你的情况能够马上解决的最好办法就是去找工作。另外就是你老婆的条件有所改变,但我相信这需要一定的时间。不是短期内可以办到的。我直话直说,不要见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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