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用手机偷拍女同事和女性朋友的裙底,并将录像贮存在电脑硬盘,短短四年内干下127起案件。。。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被告洪楚赐(译音,29岁)偷拍七名同事和朋友的裙底,其中一名被偷拍45次,被告将录像贮存在以她们的名字命名的文件夹。 被告日前承认127项侮辱女性尊严的控状,法官今天判他坐牢36个星期。 被告不服所判要向高庭上诉,法官准他以1万元保释等候上诉。 被告在一家会计公司工作,他案发后离职。 被告偷拍七名女性朋友和女同事,她们的年龄介于23岁到30岁。 被告通常是用手机偷拍。他设定录像功能,把手机拿在手上,然后故意靠近她们,把镜头对准裙底。
被告是在2010年开始犯案,他在食阁、教堂和购物中心等地方犯案,他有时在办公室偷拍女同事。被告不只一次偷拍,其中一名女性朋友被偷拍45次。 被告跟她们外出,在上楼梯或扶梯时,他都会站在后面,紧靠着她们,把设定录像功能的手机放在她们的裙底。 有时,被告送礼给女性朋友,他便利用这个个机会偷拍。被告把礼物放进纸袋,手机也放进里面。在走在她们身边时,他把纸袋放在她们裙底偷拍。 从2010年11月到2013年12月,被告127次干案。上得山多终遇老虎,被告12月19日在淡滨尼地铁站的扶梯上偷拍一名女子的裙底,被站在他后面的男子看见,结果当场被捉。 然而,新加坡的偷拍裙底狂魔不止他一个! 2010年新加坡华人工程师上网学用笔型相机偷拍裙底后到处偷拍,在约两年内干下423起案件,其中4名受害者是他的女同事,被判坐牢15个月。 刚开始时,他一个星期偷拍两次,专找穿短裙女子,每次拍四五个录像,之后增加到15到30个录像。警方在他电脑及外置式硬盘内发现5131个录像文件。 该男子还在陆路交通管理局任职。2009年,被告浏览一个教人如何使用隐藏在鞋子的相机偷拍裙底的网站。他对偷拍裙底萌生兴趣,做了一些研究,看哪一种相机最好,后来在购物网站看见笔型相机(camera pen),以50元购买了一个。被告接着开始练习偷拍技巧,信心十足后上网购买更多类似的笔型相机。 从2009年到2010年,被告在乌节路、宏茂桥、碧山、裕廊西等地方的购物商场、药房及书店干案。他连女同事都不放过,11次偷拍四名女同事的裙底,这些女同事年龄介于25岁到40岁,她们在办公室走动时被偷拍,其中28岁的女同事一连五次被被告偷拍,其余三人则各被偷拍两次。 被告在2010年12月4日被捕。当天下午,被告到高岛屋百货公司寻找猎物。保安员见他鬼祟的样子,便通知百货公司的助理经理杨经豪(34岁)。 杨经豪留意后发现被告每次蹲在陈列柜中间,过后跟踪穿短裙的女子。他上前质问被告,发现被告的鞋带夹着笔型相机,当场捉住他,然后报警。警方到场调查,被告承认偷拍。警方从他身上搜出四个笔型相机,过后到他家取走电脑及外置式硬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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