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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 求教,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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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2016 16:04:1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chx 于 16-2-2016 16:14 编辑

本人有两份工作,其中一份是兼职,薪水每月一千,也是有报CPF,填写申请公民表格时,只有一个公司名可以填写,这样子兼职的就不需要填表上报了吧?那么Gross Salary也只能写主要那份工作的总薪水了?如果夫妻俩没有孩子,那么孩子那栏需要填写父母资料吗?
谢谢各位赐教。
发表于 17-2-2016 10:15:1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把两份工作都写了,没有坏处。没有小孩的话,表格不需要填写。NA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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