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Cnmbd911 于 6-5-2016 20:21 编辑
担保人:新公民
担保人薪水:2100
申请时间:4月13日
补材料:5月4号/5号
原则批准:5月6号
被要求补充的材料:
1, 担保人结婚证/出生证
2, 担保人工作证明
3, 担保人3年税单
4, 担保人12个月CPF
5, 担保人IC
6, 担保人宣誓书
7, 申请人护照
8, 申请人白卡9, 申请人结婚证
昨天去补的就是材料6,以前没有遇到过的。需要去高等法庭宣誓庭做一个宣誓,当场就可以取。
宣誓的内容就是你所说的所有情况都属实。就我们的情况来看,就是说明生父已经过世。宣誓官
明确说明,如果宣誓内容有假,宣誓人要坐7年牢。 这份材料20块。原件可以保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