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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disiweijay 于 9-5-2016 13:37 编辑
本人概况:本人现29岁,
2011年来新,
NUS Master 一年,
2012年11月开始工作,
2013年11月第一次单独申请PR 月薪3K, 历时5个月被拒。
2015年8月太太和儿子拿到DP,
2016年1月9号第二次申请PR, 全家申请,我是主申请人月薪4K,所在公司是新加坡BCA的主要Vendor, 太太国内成人本科,在新全职照看儿子,暂时没有工作,儿子10个月。材料提交完之后太太和儿子回国了一段时间。
2016年5月9号第二次申请被拒,历时4个月整。
现迷茫中,希望问各位大神指点一二,我接下来是继续全家申请还是我单独申请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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