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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来新,起薪是4000, 那个时候需要申请DP的基本要求就是底薪4000;
但是去年开始申请DP的底薪要求是5000,而我的薪水涨幅还没有到,3年只涨了400而已,现在是4400;
去年8月的时候,有过一次RENEW, 新的EP跟DP都批了,但明年的RENEW就不知道了。请问:
1) 去年的RENEW之所以批了,是不是因为ICA还是根据我13年进来时候的标准?毕竟我进来之前就有跟公司说好是带家属的,虽然现在要求高了,但ICA还是以我进来时的标准。
2) 对于明年的RENEW, 是否还是会根据13年我进来时候的标准呢? 我担心的是,去年的RENEW只是给我个缓冲时间,所以给批了,但下一次的RENEW,则需要薪水涨到5000才行。
求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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