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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 税务局:金融机构今后须确认户头持有者纳税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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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017 10:37:11|来自:福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加坡本地金融机构即日起须为所有户头持有者确认纳税地点,并向当局报告相关信息。

国内税务局(IRAS)昨天宣布,根据今年1月1日生效的“划一呈报准则”(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设在本地的银行、保险公司、投资和托管机构等金融机构,必须确认所有户头持有者的纳税地。若户头持有者是与新加坡主管当局协议(Competent Authority Agreement)国家的纳税居民,金融机构必须向当局报告财务户头信息。

为了打击海外避税行为,新加坡在2014年签订划一呈报准则协定,同意与其他协议国分享税务信息,包括相关银行账户情况等,从而终结数十年来的银行保密体系。

目前,已有超过100个国家和地区签署划一呈报准则协定。新加坡目前已根据协定,与包括澳大利亚、英国、日本和韩国在内的15个国家签订主管当局协议,将从2018年起与这些国家自动交换税务信息。

不同属性的户头持有者,判定纳税地的标准也不一样。以个人为例,若一个报税年内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停留超过183天,通常就被视为当地的纳税居民。公司的纳税地,则是由公司的营运或有效管理地点决定。

税务局公告指出,在本地金融机构开户者,必须应相关机构要求,提供相应信息和文件,以确认纳税地点。如果户头是在今年1月前开设,金融机构掌握信息户头所有人可能是外国纳税人,就可联系对方确认身份。对于今年以来开设的新户头,金融机构将要求开户人填写自我声明表格,收集他们的纳税地信息。

如果户头持有者没有回应金融机构的要求,确认纳税地,金融机构将根据现有信息做出判定。户头持有者也要向金融机构通报相关变动,例如被长期外派到其他国家等可能影响其纳税地的情况。

此外,户头持有者也要确保所呈报的信息真实准确,蓄意提供虚假信息,会触犯划一呈报准则。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多1万元罚金,或坐牢最长两年,或二者并罚。
(信息来源:新加坡IR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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