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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圈2】李家年度大戏又有新篇:释疑、悬念、新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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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17 14:35:25|来自:新西兰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李光耀故居事件引发的纠纷是沸沸扬扬闹了两个多星期,新加坡的吃瓜群众那叫看的一个乐呵~这两天事件又有发酵:李显龙总理针对事件发表一小时国会声明,反驳弟妹的指控。
7月3日,这一场新加坡人高度关注的国会辩论给部分谜团释疑,爆出一些新料,却也留下了悬念。当然,最大悬念是:李显扬和李玮玲会不会停止脸书上的战争,让这起戏剧[关键词屏蔽]件快快落幕,也让新加坡可以向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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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疑·


李显龙驳滥权指控:部长委员会由张志贤全权负责


李显龙说,他没有参与部长委员会成立一事,也没有针对李光耀故居事宜参与讨论或做决定,都由副总理张志贤全权负责。李显龙也否认因为委员会成员是他的下属,所以都得听他的话。他强调,如果允许政府在未经考量与讨论的情况就拆屋,那才是滥用职权。


“身为总理,我如果在没有让政府考虑替代方式、慎重考量,经过正当程序的情况下就决定拆掉故居,强行通过这样的决定,就因为这是我父亲所要的,这才是真正的滥权,这才是违反李光耀先生所建立起的整个法治条规和整套的价值观。”


领导部长委员会的副总理张志贤说,委员会并不是现在就要对李光耀故居作出任何决定,而是要对各种选项和其意义做准备工作,以供未来的政府参考,并在必要时作出考虑周全的决定。


张志贤称,李显扬和李玮玲也早知道部长委员会已成立及其工作内容,他们也受邀向委员会做出陈述,“如果这是个‘秘密’委员会,他们不知道它存在的话,又怎么可能做出陈述?”


张志贤也说,委员会让李家两方有机会做出陈述,自愿澄清一些问题,这是对各方公开透明的做法,不是滥权行为。


李显龙驳搞裙带关系指控


李显龙说,儿子李鸿毅已公开表明对政治不敢兴趣,他也从未推儿子从政。30岁的李鸿毅目前是政府科技局(GovTech)政府数码服务数据科学署副署长。


至于妻子何晶被指越权,李显龙说,何晶是淡马锡控股首席执行官,她得向董事局主席林文兴负责,而淡马锡控股必须对其股东负责,也就是王瑞杰领导的财政部。李显龙也说,淡马锡控股首席执行官的人选,必须通过总统及总统顾问理事会的同意。


李显龙表示,有信心林文兴和王瑞杰明白良好企业监管的意义。他说:“如果何晶有任何不当的行为,我相信淡马锡董事局、总统及总统顾问理事会都清楚他们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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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显龙反驳巩固政治资本指控


李显龙说,自己当了13年总理,如果必须靠“魔术房子”来巩固政权和提升总理“光环”,那是很可悲的事。总理还说:“如果这样的魔术能奏效,那新加坡的处境更加可悲。”


李显扬和李玮玲“告状”:李显龙为巩固政治资本而力保“欧思礼路38号”不拆,并称李显龙的声望与李光耀的遗赠紧密相连,保留李光耀故居使得李显龙与其家庭能够继承一座象征着李光耀权威的有形纪念碑。


李显龙解释为何不起诉弟妹


李显龙说,他不采取法律行动挑战遗嘱、起诉诽谤,是因为上法庭起诉他的弟妹,会进一步破坏父母名声,上庭过程会持续很多年,也会给新加坡人带来更大的困扰和不安。


“到头来我们是兄弟姐妹,都是我们父亲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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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舆论认为,李显扬和李玮玲对李总理作出的滥权指控非常严重,总理应该将弟妹控上庭,让整起事件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也让李显扬和李玮玲上庭发声。工人党秘书长刘程强也认为,李家纷争应在庭上解决,以恢复公共和私人界之间应划清的界限。


·悬念·


总检察长曾为李显龙私人律师,涉利益冲突?


工人党秘书长刘程强和工人党主席林瑞莲都质疑,曾经担任李显龙私人律师的黄鲁胜(Lucien Wong)被委任为总检察长,是否构成利益冲突?林瑞莲也对副总检察长哈里古玛的任命提出质疑,因为他之前是行动党议员。


林瑞莲质问,总检察署能否在李光耀故居问题上提供独立的法律意见。她说:“我关注利益冲突的问题。总检察署在欧思礼路问题上将如何给政府提供意见?他们已经给意见了吗?是谁给意见?”


针对工人党的质疑,英兰妮回应称,有关利益冲突的条例非常清楚,任何涉及利益冲突的事宜,总检察长就不会参与。她说:“没有依据显示,总检察长和副总检察长不遵循条例。”


英兰妮还称,黄鲁胜是新加坡数一数二的律师,拥有40年经验,他是在经过周全严谨的程序后才受委为总检察长。英兰妮也说,总理和部长认识总检察长,并不出奇,我国第一任律政部长巴克就是李光耀的老朋友,也是李及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但他也一名出色的律政部长。


至于哈里古玛,英兰妮说:“他是新加坡排在头六、七名的出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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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穆根身份尴尬,涉“利益冲突”?


工人党秘书长刘程强质疑,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曾经是李光耀和李家密友,现在又是李光耀故居的部长委员会成员,这当中是否涉及“利益冲突”?


李显龙在宣誓声明中质疑遗嘱,让人感觉“走后门”?


李显龙总理没有在李光耀遗嘱执行人取得遗嘱认证(probate)之前,入禀法庭挑战遗嘱的有效性,却在提呈给部长委员会的宣誓声明中针对最后版本遗嘱提出质疑。


裕廊集选区议员拉哈尤·玛赞说:“这可能让人觉得李总理在‘走后门’,用这个方式挑战遗嘱的有效性。”


拉哈尤也是一名律师。她希望李显龙能说明,是在什么情况下作法定声明,其用意何为?她还问:“部长委员会是否在你(李显龙)的指示下成立?如果是,这不就构成滥权了吗?”


东海岸集选区议员陈舜娘在发言中也表示,希望李显龙分享法定声明的重要意义及严肃性,并质问为什么部长委员会成员直到最近才被公开?


·新发现·


林学芬又涉及另一起利益冲突?


林学芬作为遗嘱受益者李显扬的妻子,被指参与了李光耀最终版本遗嘱的拟定,可能构成利益冲突。国家发展部长兼财政部第二部长黄循财今天在国会中解释国家文物局赠予契据(Deed of Gift)始末时,则透露了林学芬可能构成利益冲突的另一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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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循财表示,赠予契据不按照国家文物局的协议范本,因为遗嘱执行人,即李显扬和李玮玲坚持契附加几个不寻常的条件,包括如果故居没有拆除遗嘱执行人有权以1新元的价格回购文物,而李光耀想要拆除故居的意愿也要展出。


黄循财透露,赠予契据拟定时林学芬是国家文物局董事,参与了国家文物局和遗嘱执行人之间的讨论。黄循财说,林学芬当时支持遗嘱执行人在赠予契据中设定的条件,而她的律师事务所腾福法律事务所(Morgan Lewis Stamford)也参与了契据的拟定。


李光耀对欧思礼路38号另有想法?


李显龙今天在国会中首次披露,父亲李光耀其实在2011年底已接受改建欧思礼路38号的建议。建议李总理和夫人何晶想出,把母亲柯玉芝注重隐私、以及李光耀不想让房子变得破落不堪等想法都考虑在内,拆除房子的私人生活空间,但保留具有历史意义、位于地下层的饭厅,并强化已腐朽的结构,重新打造另外一个生活空间,确保房子还能继续让人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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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总理表示,李光耀当时与建筑师见面,看了计划书,批准了加强地基和装修房子的策划。过后,李光耀在2012年3月28日签署了授权信,授权建筑师向市区重建局提呈改建及加建的申请。市建局已批准了这项申请。


李总理也透露,他和何晶当时电邮全家人,包括李光耀、李玮玲、李显扬和林学芬。直到李光耀过世,并没有人对计划提出任何异议。另一边厢,李玮玲晚间通过个人面簿网页反驳李总理时说,父亲一直对何晶装修欧思礼路38号的计划不满,并思考他能如何拆除欧思礼路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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