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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概况:本人现30岁,
2011年来新,
NUS Master 一年,
2012年11月开始工作,
2013年11月第一次单独申请PR 月薪3K, 历时5个月被拒。
2015年8月太太和儿子拿到DP,
2016年1月9号第二次申请PR, 全家申请,我是主申请人月薪4K,IT 行业,所在公司是Building & Construction Authority 的主要Vendor, 太太国内成人本科,DP, 在新全职照看儿子,暂时没有工作,儿子10个月。材料提交完之后太太和儿子回国了一段时间。
2016年5月9号第二次申请被拒,历时4个月整。
现在本人EP刚刚renew 月薪5000 + 请教各位以下组合哪种方式相比较而言获批的概率大些
1.本人只带孩子申请,毕竟孩子如果没有PR以后这边上学教育方面会是个大问题
2.本人单独申请。
3 太太找份工作再全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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