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朋友圈都被炸了~
我的妈~ 一向被号称为女版巴菲特,在股票市场混得风生水起的赵薇,其夫妻名下的祥源文化(原万家文化)在昨天晚上,也就是11月9日晚公告,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祥源文化、龙薇传媒等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案已调查完毕,依法拟对龙薇传媒、万家文化、黄有龙、赵薇等人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
证监会拟决定对黄有龙、赵薇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从告知书可以看出,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贸然予以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 (详细公告将附在文末) 根据有关公告,赵薇夫妇经营影视、酒业贸易、4S店等多项业务,持有多家上市公司股份,截至2016年底,这些股票市值约45.22亿元,各项资产总价值约为56.63亿元。 但行政处罚的原则,倒不是富者多罚,穷者少罚,关键看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从公告书看,赵薇夫妇的问题,从资本运作逻辑讲,就是上演蛇吞象式并购、被指“顶风作案”的超高杠杆(杠杆比例曾高达51倍);而从法规层面讲,主要是在信息披露上存有“瑕疵”。
龙薇传媒关于筹资计划和安排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既未及时披露与金融机构未达成融资合作的情况,也未披露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原因,由此导致万家文化股价大幅波动,严重影响到证券市场秩序,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信心和利益。 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正常运行的必然要求,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根据《证券法》第193条,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最高可处6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还可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由此来看,对赵薇夫妇各处30万的罚款,已算是“顶格处罚”了。
虽说罚款加重,也能让某些违法者感到“肉疼”,但对资本雄厚的大鳄来说,这个档次的罚金并不算什么,唯有“市场禁入”才是真正的梦魇。根据我国《证券法》第232条,以及《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确定的“市场禁入”制度,有关对象在一定期限内直至终身,都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如果手握亿万、却远离证券市场,只可“远观而不能亵玩焉”,对他们才是“釜底抽薪”式的真正重罚。 对于这件事,不少网友们都表示亮瞎了眼,当初那天真可爱的小燕子,居然成了如此表里不一的女人! 也有网友说:“赵薇一年赚89亿,不差这点钱,只是来得太迟,太轻。” “干得漂亮,空手套白狼,坑了不少人!” “毛毛雨,处罚太少,30万也就广告费!” “赵薇夫妇太可怕了,真的是人心不足蛇吞象啊!你们想想赵薇哥哥嫂子离婚,分了财产五个多亿,赵薇得多有钱?这一次就想用杠杆效应去撬动30亿的公司企图并购成功,说白了就是空手套白狼坑散户的钱,说不定有人着了道被坑的倾家荡产,罚款60万?对赵薇来讲还不够塞牙缝的。要我说这种人扰乱资本市场就应该去坐牢,粉丝居然还在洗地,真以为她还是单纯无公害的小燕子呢,拜托你们有点脑子好不好?”
其实,这已经不是赵薇第一次被人喷得那么厉害了!大家还记得,赵薇已经是取得了新加坡永久居留权,而早前因为这还闹出个大新闻,不少人以为她入籍了新加坡,在网上开启了撕逼大战。
而网友当时之所以会有那样的“误会”,那是因为赵薇2008年与商人黄有龙在新加坡注册结婚,并于2010年4月在新加坡生下了女儿,所以不少网友就觉得,赵薇应该已经是新加坡人了。 后来,赵薇在微博上第一时间回应了网友的质疑,表示自己是中国籍,拿的是中国护照,“我的根、我的事业都在中国”。
而根据联合日报早前的报道,赵薇和丈夫黄有龙是新加坡的永久居民(PR)。
不知道这次,赵薇又能不能成功洗白了~最后,附上相关处罚公告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