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范冰冰阴阳合同做实!税款和罚金高达8亿!!
中国女星范冰冰逃税风波历时近四个月后终于水落石出,中国官方今天公布调查结果,
范冰冰的总偷税漏税额为2亿5530万元人民币(约5104万新元),
她须在限定日期内补缴总额为8亿8424万元人民币(约1亿7679万新元)税款及罚款。
调查结果出炉后,范冰冰立即在微博上公开致歉。
从调查核实情况看,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
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
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范冰冰个人及其企业一共逃税漏税额为2亿5530万元。
根据中国税务法,除了补缴偷逃税额外,范冰冰还需要缴纳滞纳金3300万元,
以及共5亿9594元的各项偷逃税目罚款。补税、滞纳金及罚款总额为8亿8424元人民币。
由于范冰冰的偷逃税款行为为初犯,只要她在规定期限内缴清所有款项,就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否则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带大家来看看整件事情的中心点吧!
一,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二,范冰冰所需补缴的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加在一起,超过8亿。
三,范冰冰所受到的是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并没有构成犯罪。
四,范冰冰的经纪人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五,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开始问责程序,追究税务机关相关人员未依法履职的责任。
六,税务部门已部署开展影视行业自查自纠,年底前主动补缴税款的免于行政处罚,拒不纠正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当然整件事情不单单是警示教育!更是吹响了依法整治行业乱象的号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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