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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aimiaocunren

[狮城生活] 准备搬进来的新房客抄走我家地址以后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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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2019 09:07:1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当年拿EP的时候没换过地址,第一次换地址的时候已经是PR了。
我说的那些拿水电单去警察局都是PR或者公民换地址才需要的手续。

虽然回答的不准确,但这怎么就是想当然了呢,您的火气实在有点大呀。
我接触过的房屋经纪脾气很好呀,难道您是在现实中受了客户的气,需要到论坛上来发泄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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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7-2019 17:06:5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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