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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加坡建屋局(HDB)之前的规定,新加坡公民与外籍配偶(非永久居民)在非公民配偶计划(Non-Citizen Spouse Scheme)下申请津贴购买转售组屋,必须符合至少年满35岁及首次购屋的条件。
现在,建屋局将这一条件放宽,从本月26日起,有非永久居民配偶的新加坡公民,只要年满21岁,符合资格就能申请建屋发展局高达4万元的额外安居津贴(Enhanced CPF Housing Grant,简称EHG)购买转售组屋,无须等到35岁。
所谓的符合资格指的是,申购者中的一人须已就业至少12个月,并且平均家庭月入的一半不高于4500元。改用EHG之前,申购者只可获得最高2万元的额外公积金购屋津贴(Additional CPF Housing Grant,简称AHG)。
新加坡上一次放宽这方面的购屋条例是在2013年,首次允许有外籍配偶、年满35岁的新加坡人在非公民配偶计划下,申购非成熟市镇的二房式预购组屋。当局已在2015年将之前的小型公寓和二房式组屋计划整合为二房式灵活计划。(信息来源:新加坡H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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