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mu4zi3yu2 于 20-7-2020 23:37 编辑
熟悉 新加坡保险的朋友大都知道,新加坡重疾险产品中的很多种重疾都是由行业监管部门统一定义的。从2003年最初的30种,历经几次修订,逐渐扩充到了目前的37种。
早在去年,新加坡人寿保险协会(Life Insurance Association,简称LIA)便推出了最新修订版的重疾列表及定义,并将于今年8月26日起全面实施。届时,市面上所有的重疾险产品将采用新版定义,但之前已生效的保单不会受影响。
发生了哪些改变?
虽然疾病种类维持在37种不变,但LIA修订了其中14种疾病的名称,以及21种疾病的定义。纵览所有这些变化,其中有不少只是变更个别用词,使描述更加准确,而并未实质改变疾病的审核标准。
然而,也有不少变化确实改变了对某些疾病的定义,或使其更宽泛,更多地是使其更具体,有的增加了除外情况,有的则对疾病的诊断确立了更严格的标准。
主要的改变总结如下:
更严格的定义是件坏事吗?
我想绝大多数人都会和我一样,觉得新修订的重疾定义相比以前整体来说更严格了。从去年出台新修订的定义开始,很多人顾虑将来重疾险的理赔会更加困难,也有一些声音鼓励大家在新标准生效前购置重疾险,争取享受到较为宽松的理赔条件。
这些顾虑有一定的道理,但笔者以自己的理解出发,觉得大家也不必过于忧虑。有这么几个主要原因。
其一,重疾的定义或理赔标准变得更加严格,其实从侧面反映了医疗水平的进步。过去一些非常严重甚至危及生命的病症,如今可以找到有效的治疗方法,大幅减小了疾病对生活质量和家庭财政的影响,因而得以被剔除出重大疾病的范畴。
其二,随着人均预期寿命提高以及社会老龄化,慢性疾病会越来越多发。让重疾定义更加清晰、具体且更有针对性,有利于让重疾险保费控制在比较合理的水平。
其三,虽然重疾的定义中剔除了某些情况,但重疾险产品所包含的轻症(Early Stage CI)或中症(Intermediate Stage CI)仍然可以加以补充,让我们得到想要的全面保障。
所以,不必纠结于重疾的定义变宽还是变窄了,而应该坚持从自身需求出发,客观地衡量自己目前是否需要重疾保障,如果需要,再去选择适合的保额和产品。
毕竟买保险不应急于一时,而是一辈子的事。
附:新加坡2020年8月26日起实施的新版重疾列表及定义 以下为作者自行翻译,最终定义以新加坡人寿保险协会官网英文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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