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借是肯定不行的,一个老板也不行,EFMA有法条规定,除非controller书面approve。
如果是同一个老板,最保险的是直接和有配额的那个实体签,干的活也差不多,但是这个对雇主来说是很麻烦的一件事。因为本来有两个实体背后的逻辑可能就是为了财务独立核算,或者业务不一样:业务不一样就不用说了,操作起来肯定更麻烦,就像你说的,可能一个建筑一个餐饮;如果是为了财务独立核算,对雇主来说,你为A公司打工,和B公司签,财务上又是一堆麻烦,除非再签个contract for service。雇主招个wp还要这么折腾,又不是ep,你问问他愿不愿意。
所以我赞成你的说法,wp都没名额,还是换别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