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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ltvp,2010年来新加坡,那是拿full time student pass,毕业之后工作4年4个月,报税3次,第一次申请单身,第一间公司等6个月被拒。然后辞职换工作,刚面试到新工作那时,疫情爆发,在国内休息10个月,后来我老公用family line申请我入境,去年12月rom, 今年1月开始第二间公司新工作,薪水和福利比前公司好很多,目前part time master 在读。
今年7月头第二次申请pr,我老公担保,他的公
司和薪水都很好,我自己submit 6月的薪水单。我想问的就是:第二次申请需要submit 之前3年的报税单么?其实我等不到3个月,ica没有要求补交任何材料,是自己突然想到才问下大家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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