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赡养老人”出问题了?要修改法令,让老人老有所养!
赡养父母在国内是个天经地义的事,但在很多国家确是一件需要很头疼的社会问题! 当然,在国内因为子女赡养老人的问题发生了很多法律纠纷,甚至写入了民法典,足见老人赡养的问题是需要更多的关注和重视! 新加坡是全球最早对赡养老人立法的国家! 近日,新加坡政府成立工作小组,针对《赡养父母法令》进行检讨,新加坡养老问题又出什么大事儿了?
(图:来源自网络)
目前,新加坡是全球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老年人退休的年龄也是被一再延后... 本次工作小组由马林百列集选区议员谢健平领导,成员包括另外八名国会议员。他们将探讨如何进一步巩固《赡养父母法令》,以更好地满足年长者和社区的需要。 工作小组将以焦点小组讨论形式,向公众和相关各方展开咨询,并在这个月进行线上调查,目标是在今年底向国会提呈“个别议员法案”,要求政府考虑修订法令。 《赡养父母法令》上一次在2010年修订时,强制规定年长者在向赡养父母仲裁庭申请赡养令前,必须先跟孩子到赡养父母总监处寻求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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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后的法令自2011年3月生效以来,取得良好成效,年长父母向仲裁庭申请追讨赡养费的个案,从2008到2010年之间的170起,减少到2011年到2013年之间的86起。 自2017年起,这类个案的数目也保持稳定,达到每年大约30起。这主要是因为总监处接到的2千多份调解申请中,有九成在经过调解后,达致和解。 另外,工作小组也将同社会及家庭发展部为加强婚姻及家庭关系而成立的行动联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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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新加坡国会通过《赡养父母法令》,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为“赡养父母”立法的国家。 为了弘扬孝道,新加坡政府出台了不少明显带倾向性的政策。 在新加坡,老年人不仅不是家庭的负担,相反还是家庭的宝贵财富。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新加坡政府为了防止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家庭出现“空巢现象”,在购买组屋时制定了一个优惠政策,鼓励子女与父母一同居住。 建屋局在分配政府组屋时,对三代同堂家庭给予价格优惠和优先安排,同时规定单身年轻人不可租赁或购买组屋,除非愿意与父母同住,则可优先;如果有子女愿意与丧偶父亲或母亲一起居住,则对父母遗留房屋可以给予遗产税减免优待。 新加坡政府还规定,从2008年4月起,凡年满35岁的单身者购买政府组屋,如果是和父母同住,可享受2万新元的公积金房屋津贴。 而在购买组屋后就必须要住,否则将面临高额罚款及牢狱之灾。 我是小圈儿,每天记录和分享新加坡及世界各地有温度、有高度、有时度的趣谈,关注我,随时了解新加坡靠谱的当地干货! 如果您对内容喜欢,期待您的转发,也请您在评论区内留下箴言互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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